白香山诗集

此《白香山诗集》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文集,由清代汪立名编订。全书共四十卷,包含:《长庆集》二十卷、《后集》十七卷、《别集》一卷、《诗集补遗》二卷,前附:年谱、年谱旧本。此为清康熙时期汪氏一隅草堂刊本,为清中期知名精写刻本。

白居易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 “元白”,与刘禹锡并称 “刘白”。他曾在《与元九书》里,将自己的诗作分类为 “讽谕”、“闲适”、“感伤”、“杂律” 四类。而后元稹为白居易编辑《长庆集》,也采用这四者(不过 “杂律” 被改为 “律诗”),做为诗歌的分类。然而白居易后续自编文集,诗歌分类便仅剩下 “格诗”、“律诗” 两类。其中 “格诗” 可能是白居易自创的名词,汪立名、陈寅恪等人认为称 “格诗” 只是单纯为了与 “律诗” 做区隔而已 [1] 见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

白居易的诗歌现存近三千首,是唐代存世诗歌最多的作家。晚年的白居易对自己的诗文更为看重,为使其能流传下去。根据其《白氏文集自记》记录,他会不定期整理其诗集并抄录成册(共五份),然后送到其亲戚(侄子龟郎、外孙谈阁童)和各地寺庙(东都圣善寺、苏州南禅寺、庐山东林寺等)保存。

此书为清中期知名精写刻本。清初行世的白居易诗文集,颇有颠倒讹舛。汪立名编排此书参校了明代各本《白氏长庆集》和《唐音丁签》等。经过考证编排,书中字句,用万间堂校改本,苕溪草堂本、憩间堂所藏泰兴季侍御 [2] 季侍御为季振宜 依宋刻手校本等参校,对错误颇多纠正。《四库提要》中称其 “盖于诸刻之中特为善本”。

四库提要

国朝汪立名编。立名有《钟鼎字源》,已著录。唐白居易《长庆集》诗文各半。立名引宋祁之言,谓居易长于诗而他文未能称是,因别刊其诗,以成是集。又据元稹序,谓长庆时所作仅前五十卷,其宝历以后所作不应概名以 “长庆”。(案立名此论未确,已详辨于《长庆集》下。)因即其归老之地,题曰《香山》。参互众本,重加编次,定为《长庆集》二十卷,《后集》十七卷,《别集》一卷。又采摭诸书为《补遗》二卷。而以新定《年谱》一卷、陈振孙旧本《年谱》一卷并元稹《长庆集序》一篇、《旧唐书》本传一篇冠于首。复采诸书之有关居易诗者,各笺注于其下。居易集在东林寺者,陆游《入蜀记》称宋时已佚,真宗尝令崇文院写校,包以斑竹帙,送寺。建炎中亦坏于兵。其传于世者,钱曾所云宋本莫知存佚。旧有明武定侯家刻本,今亦罕见。世所行者惟苏州钱氏、松江马氏二本,皆颇有颠倒讹舛。胡震亨《唐音丁签》所录,又分体琐屑,往往以一题割隶二卷,殊为丛脞。立名此本,考证编排,特为精密。其所笺释,虽不能篇篇皆备,而引据典核,亦胜于注书诸家漫衍支离,徒溷耳目。盖于诸刻之中特为善本。其书成于康熙壬午,朱彝尊、宋荦皆为之序云。

白香山诗集序(宋荦撰)、白香山诗集序(朱彝尊撰)、白香山诗集序(汪立名撰)、凡例
旧唐书本传、白香山年谱(汪立名撰)、白香山年谱旧本(陈振孙撰)、白氏文集自记、目录

长庆集二十卷
白氏长庆集序(元稹撰)
卷一:讽谕古调诗五言凡六十四首
卷二:讽谕古调诗五言凡五十八首
卷三:讽谕新乐府上二十首
卷四:讽谕新乐府下三十首
卷五:闲适古调诗五十三首
卷六:闲适古调诗四十五首
卷七:闲适古调诗六十一首
卷八:闲适古调诗二十七首
卷九:感伤古调诗五十五首
卷十:感伤古调诗七十八首
卷十一:感伤古体五言凡五十三首
卷十二:感伤歌行曲引杂体凡四十八首
卷十三: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二首
卷十四: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六首
卷十五:律诗五言七言九十九首
卷十六: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六首
卷十七:律诗五言七言凡一百首
卷十八: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四首
卷十九: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八首
卷二十:律诗五言七言凡四十首

后集十七卷
白氏后集自序(白居易撰)
后集一:格诗凡八十九首
后集二:格诗凡六十首
后集三:格诗凡五十八首
后集四:格诗凡八十六首
后集五:律诗凡八十四首
后集六:律诗凡六十八首
后集七:律诗凡一百一首
后集八:律诗凡一百首
后集九:律诗凡一百七首
后集十:律诗凡一百十四首
后集十一:律诗凡七十首
后集十二:律诗凡九十六首
后集十三:律诗凡八十首
后集十四:律诗凡九十八首
后集十五:律诗凡七十五首
后集十六:律诗凡一百首
后集十七:律诗凡一百八首

别集一:格律诗凡十一首

补遗上:格律诗凡五十五首
补遗下:杂体联句凡三十首

书名页题:古歙 [3] 音:shè 汪西亭編訂 白香山詩集 長慶集 後集 別集 白集補遺 一隅草堂藏板
白香山诗集
白居易(772 年-846 年)字乐天,晚号香山居士、醉吟先生。生于郑州新郑(今属河南),祖籍太原(今属山西),唐代现实主义诗人。

汪立名,安徽婺源人,号西亭。清代著名藏书家、刻书家、学者。“一隅草堂” 为其堂号。

  • 刊印信息

    清康熙四十一年(壬午 1702)至四十二年(癸未 1703)汪立名一隅草堂刊本

  • 责任人信息

    唐代 白居易 著
    清代 汪立名 编订

  • 行款版式

    十册。半叶框 18×14 厘米,十二行行二十一字(注小字双行)白口单鱼尾,左右双边,书口下方记:一隅草堂

  • 序文信息

    白香山詩集序:康熙癸未且月商丘宋犖撰
    白香山詩集序:康熙四十二年夏六月幾望南書房舊史秀水朱彛尊序時年七十有五
    白香山詩集序:康熙壬午余月古歙汪立名序

    白香山自記:會昌五年夏五月一日樂天重記

    白氏長慶集序:長慶四年冬十二月十日微之序
    白氏後集自序:大唐開成五年十一月二日中大夫守太子少傅馮翊縣開國侯上柱國賜紫金魚袋白居易樂天記

  • 钤印信息

    雨山艸堂 [4] 長尾甲,本名長尾雨山 、慶應義塾圖書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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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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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香山诗集. 长庆集二十卷. 后集十七卷. 别集一卷. 补遗二卷. 年谱. 年谱旧本一卷. 唐. 白居易. 撰. 清康熙四十一年至四十二年汪立名一隅草堂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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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朔风
    朔风 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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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其《白香山自记》记录,他会定期整理其诗集并抄录成册(共五份),然后送到其亲戚(侄子龟郎、外孙谈阁童)和各地寺庙(东都圣善寺、苏州南禅寺、庐山东林寺等)保存。”

    白香山自记 当为 白氏文集自记。后面目录处亦同。

    白氏文集自记 中并无 “定期整理” 之说,只言 “集有五本”,分别在 “庐山东林寺、苏州南禅寺、东都圣善寺” 及 “侄龟郎、外孙谈阁童” 等处。

    “除原注外号增笺释” 号 应为 另。 凡例中言:“诗中笺释皆原注,间有增入者则为按字以别之。但就本诗之可考者而已,不復蔓引他书,妄托笺注。自惟浅陋,不足以注古人诗。” 故此句所言与汪氏本意不相符。

    “憩间堂所藏泰兴李侍御依宋刻手校本” 李 当为 季。见 凡例。此处季侍御为季振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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