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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鸟游客看到大家对传统文化的热情讨论,我也想表达一下最近自己的一些思考,欢迎大家指正。
礼作为儒家文化的核心,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渗透进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在传承这一概念时,按照名家的观点,首先应当“正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确立其准确的新的含义。
我的几个观点是:1、礼传承自古代的礼 2、仅作用于个人层面,反对无限制的推演 3、无阶级性,基于人格的平等 4、无需繁文缛节,不得毁人以成礼 5、不得违法。
古代礼的含义,我不再赘述,大家可以参考古代的各种文献,如《礼记》、《论语》、《左传》这些对礼的描述很多。礼的规范的制定,最初都是应用于个人,致力于人与人或神之间的关系的和谐。礼记中的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都是对个人行为规范的指导。由于阶级的划分和人们的无限推演,礼变得复杂而不合时宜,自然就会产生礼崩乐坏的场面。无限推演的例子,如要求家与家之间讲礼,国与国之间讲礼。阶级的划分,造成不同阶级的人之间礼的差异,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维持所谓的上层阶级的礼。在以上的情形之下,社会中的每个人体都是不合理的礼的牺牲品。今天的社会是平等和法制的社会,宪法保证人与人之间平等。那么我们就应当重新定义新时代的礼,去除于人生毫无意义的约束。
诸葛亮游客朱子家礼中有四礼:祭礼、丧礼、婚礼、冠礼,外加通礼。
琴走弦上游客建议楼主投书政府部门,让他们采用一下。
恩县布衣游客关于礼不可违法一条:
本身就有法源于礼的说法:
(1)礼产生于祭祀,在祭祀过程中,仪式得到强化和系统化,随着阶级的分化,祭祀的仪式因等级不同而不同,此时礼成为确定不同等级的标志。随着等级的划分,上层阶级演化为统治阶级,他们借助政治势力将礼上升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规范。
(2)至此,礼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具有了法律的内涵,直至周公之礼礼得到规范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中国古代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礼是中国古代法的重要渊源,中国古代法的最初表现形式主要以礼表现出来。
井底鸟游客@恩县布衣 #111159
这些年发生的时事,给我的感觉是我们没有分清礼与法的界限,产生了一些合礼但不合法,或者无端立法但不合礼的事情。前者如对言语过失的名人的封杀,后者如强制农村禁燃鞭炮。鲁迅说得好,从来如此,便对么
恩县布衣游客古籍论坛,莫谈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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